隨后,記者再次趕赴古城西安對此事進行了采訪。令人不解的是,當地相關部門并沒有針對記者的采訪提問作出明確答復。
合法手續(xù)被否認
在古城西安長安區(qū)90年代,西安市長安縣(今長安區(qū))為開發(fā)縣城,吸引社會資金并鼓勵社會投資,在此背景下,碧源商廈拔地而起。
十余年后,卻出現(xiàn)了一個“官民利益之爭”的怪事:一個有委托征地協(xié)議、計委準予建設文件、政府部門的會議文件、土地管理部門出具說明證實土地手續(xù)正在辦理之中,要求各政府部門辦理各項基建手續(xù)。
隨后長安區(qū)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均辦理了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,并經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商貿樓,居然十五年后被當地相關部門認定為“違法建筑”、“非法占用耕地”。
“投資建設碧源商廈是在當地政府的倡導下的合法投資,當時土地管理局出具‘土地手續(xù)正在辦理之中’的手續(xù),要求各職能部門為我辦理規(guī)劃、開工、竣工驗收等手續(xù),隨后各職能部門為我辦理了招投標、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、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、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、竣工驗收手續(xù)等,為什么現(xiàn)在就成了非法占用耕地呢?如果是我非法占用耕地,那之前政府給我辦理的各項手續(xù)如何解釋?難道也是違法的?”王來祥始終強調其投資行為的合法性,并向中國網記者出示其碧源商廈竣工儀式上長安縣(今長安區(qū))政府相關領導出席慶典的視頻資料。
上述視頻中顯示,當時政府有關領導均登臺并發(fā)表了講話,對王來祥的投資行為進行了肯定,并鼓勵大家向王來祥同志學習。
“一個具有合法手續(xù)的商貿樓被認定為違法建筑、非法占用耕地要求被強行拆除,其法律依據和法律事實何在?又為什么強拆以后才簽訂協(xié)議?”這個疑問始終縈繞在王來祥夫婦心頭。
而記者對此向長安區(qū)政府提問時,相關部門人員至今未能作出合理解釋。但中國網記者從西安市政府法制辦某領導處了解到如下情況,
“是504所為了美化周圍環(huán)境,與長安區(qū)政府協(xié)商拆遷這個地方(即碧源商廈),當時504所就把錢(拆遷補償款)給了長安區(qū),說愿意補償。當時市國土局下的一個處罰決定,說要拆除王來祥的房子,并限定了多久時間拆除。這個事情具體是誰操辦的呢?主要是長安區(qū)政府,國土局不是一個獨立的主體,長安區(qū)政府,國土局都是親自來做這個事情?!?br style="color:#333333;font-size:15px;line-height:30px;background-color:#ffffff;" /> 強拆之后無人擔責
在未與投資商王來祥夫婦簽訂補償協(xié)議的情況下,碧源商廈在深夜遭強行拆除,在王來祥報案后,既沒有公安機關立案,也沒有相關部門的合理解釋,更為蹊蹺的是,相關部門在其被拆后,按照“殘樓價”與王來祥簽訂補償協(xié)議。
在這之前,這個擁有合法手續(xù)的商務樓則被相關部門定性為“非法占用耕地”,并被要求自行拆除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,恢復土地原狀。
投資商王來祥夫婦向記者反映稱,“2011年3月24日深夜,碧源商廈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,被強行拆除大部分,令商廈失去了商業(yè)用途?!倍诖饲耙恢埽靼彩姓ㄖ凭謱τ诓鸪淘瓷虖B一事,下發(fā)了《西安市人民政府停止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》。
據投資商王來祥夫婦提供的《西安市人民政府停止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》中顯示,“經審查,本機關認為:本案標的物價值巨大且案情復雜,先行執(zhí)行可能對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二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決定自2010年12月16日起至做出行政復議決定之日,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(zhí)行?!?br style="color:#333333;font-size:15px;line-height:30px;background-color:#ffffff;" /> “由于長安區(qū)政府尚未與碧源商廈達成拆遷補償協(xié)議,我們本著公平中立的原則下發(fā)了這份通知給西安市國土資源局,再由西安市國土資源局轉給長安區(qū)政府和長安區(qū)國土局等部門?!蔽靼彩姓ㄖ凭中姓妥h科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但沒想到的是,通知下發(fā)不就,碧源商廈就被拆了,我們對此事也感到很震驚。”
不過,中國網記者在采訪中,對于碧源商廈深夜被強拆一事,長安區(qū)政府及長安區(qū)土地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均向記者表示并不知情。
“我們也對此事進行過調查了解,但是長安區(qū)政府和長安區(qū)土地局都不承認是他們拆遷的,而王來祥本人也沒能提供出證據,至今我們也說不清楚是誰拆的?!鄙鲜鑫靼彩姓ㄖ凭止ぷ魅藛T表示。
“合法與違法”的爭議
“我建設商貿樓是出于對政府的信任,才積極響應政府號召,委托長安縣文管辦在西區(qū)征地、進行投資,所以我的投資權益應當受到保護。但是沒有想到現(xiàn)在我成了違法建筑者,不但四處碰壁,還屢遭威脅?!蓖鮼硐檎f。
“當時投資建設碧源商廈是合法的,為什么現(xiàn)在就成了非法占用耕地呢?如果是我非法占用耕地,那之前政府給我辦理的各項手續(xù)如何解釋?難道也是違法的?”王來祥始終強調其投資行為的合法性,
王來祥認為,商貿樓項目經當時的長安縣計委批準后,他及時委托長安縣文管辦繳納了用地費,已經履行了使用國有土地進行建設的全部義務,但由于西安國土局及長安區(qū)政府的行政不作為,使得自己至今無法取得土地使用證。此外,在辦理建設手續(xù)時,長安縣土地局也書面證明“建設用地手續(xù)正在辦理之中”。
“1996年至2001年間,長安縣政府號召對‘西區(qū)’投資,當時這個地方是遠離村莊、滿目荒涼。在那個背景下,我的投資進駐對當時政府而言就像是抓住了寶貝。如今這里已是高樓林立的繁華地帶,有區(qū)委區(qū)政府的辦公大樓,西部大學城等,已成為長安區(qū)的政治文化教育商貿中心?!?br style="color:#333333;font-size:15px;line-height:30px;background-color:#ffffff;" /> 他說,“這個地域的土地由原來的每畝不得超過15萬元,升至現(xiàn)在的每畝數百萬元,而商貿樓每平米都在1.8萬元以上。而我所建商貿樓各項手續(xù)齊全,屬于合法建筑,根據《物權法》的規(guī)定,我早已取得商貿樓的所有權。但是政府對我們補償標準是什么?碧源商廈2553平方米,按現(xiàn)在商用樓的價格每平米1.8萬計算,價值4595.4萬元;再加上附屬建筑用房、征用土地、租用土地、其他設施投資等各項損失累計達5818.4萬元?!?br style="color:#333333;font-size:15px;line-height:30px;background-color:#ffffff;" /> “在當時的情況下,換做任何人都得簽字,不簽字的話,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。房子已經給拆掉一大半,原來政府同意支付1200萬的賠償我們都沒有同意,為何要接受820萬?”王來祥表示,當時全家遭到人身脅迫。
相關部門未有明確答復
既然西安市政府法制局書面通知西安市國土局長安分局和長安區(qū)政府,復議期間中止執(zhí)行。為什么有關方面仍組織了強拆呢?
記者來到長安區(qū)政府辦公室,想就就此問題做一個采訪,工作人員讓記者等候,但是許久未能等到相關人員出面接受記者的采訪。
隨后記者來到文宗局,又被要求去宣傳部。經宣傳部協(xié)調,等了兩個多小時以后才見到了張局長,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,他表示:自己才調來不久,許多具體的事情不是很清楚,無法回答記者的問題。
隨后拿來一份“西安市長安區(qū)政府辦公室給中國網的傳真回復”(中國網曾經針對此事做過《長安區(qū)“招商”與“毀商”的背后》一篇報道),上面說“2011年至今,乙方(王來祥)按照約定,法人及涉及人員從未向任何政府部門提出異議?!?br style="color:#333333;font-size:15px;line-height:30px;background-color:#ffffff;" /> 不過張局長明確告訴記者:王來祥確實多次發(fā)信函要求自己處理此事,自己也向上級部門匯報過此事。
臨離開時,他們表示,會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給一個文字性的答復。
次日上午,記者來到西安市國土資源局,欲了解原碧源商廈土地方面的情況,該局辦公室一位女同志表示:沒有土地使用證就是非法建筑。
那么,王來祥已取得的包括長安區(qū)建設局辦理的《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認證意見書》、西安市建設工程質量監(jiān)督站長安分站出具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》在內的政府部門頒發(fā)的證件是否全部無效呢?
“長安區(qū)所有資料都在長安區(qū),市局無法提供。你們去找長安區(qū)?!弊詈?,這位女同志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。